8月22日,国务院印发《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》(下称“工作方案”)的通知。
此次通知下达的目标任务,是经过1—2年努力,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,3年左右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,盈利能力较为明显增强。
工作方案在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”方面要求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,加大融资担保力度。方案称,要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,严禁“以贷转存”、“存贷挂钩”等变相提高利率行为。
此前,银行间曾出现“以贷转存”现象,其现象类似于,借款方800万的贷款,银行批贷1000万,其中200万作为存款,但借款方要承担1000万的借款利率。
此工作方案中,国务院再次提出了发展民营银行的原则。方案要求稳妥推进民营银行设立,发展中小金融机构。推进已批准民营银行的筹建工作,引导其积极开展业务;“成熟一家、设立一家。”加快发展金融租赁公司、融资租赁公司、村镇银行等各类机构。
值得关注的是,此工作方案对每项工作均指定了牵头单位,各事项牵头、参与单位包括银监会、人民银行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。
来源:零壹财经